关于中国大陆出口类时效及重货收费标准调整的通知

2014.9.30

尊敬的客户:

您好!  

因近期中国大陆海关调整了货物出口的政策,同时加大货物的查验力度,我司根据目前营运现状,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9月29日起,中国大陆出口的快件时效及快件产品的收费标准作以下调整:

1. 2014年9月29日起,中国大陆出口至香港、澳门、台湾和国际地区的部分快件时效预计需加时1个工作日以上;  

2. 2014年9月29日起,中国大陆所有客户单票重量在100KG(含)以上出口至香港、澳门、台湾的标准快递、顺丰特惠、物流普运,我司将以“委托外贸代理”方式正式报关申报出口,并收取“委托外贸代理报关服务费” 400元人民币/票;

3. 2014年10月4日起,广东省内所有城市非月结客户单票重量在50KG(含)至100KG(不含)出口至香港的标准快递、顺丰特惠、物流普运、集货转运快件,每票增收报关服务费200元人民币;

说明:中国大陆出口至香港、澳门、台湾及海外国家的所有D类正式报关件,不受本次调整影响。

以上信息,请各位客户知悉,并相互转告。如需进一步详细了解,可联系顺丰速运统一服务热线95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