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中国进口条例:个人物品类的进口,必须是以个人自己使用为目的,不能作转卖或商业用途,物品的种类、数量必须合理。而何谓合理的种类或数量,不能一概而论,以下进行举例说明,仅供参考。
种类 | 营养补给品 | 营养补给品 | 手表、首饰、衣服等 |
物品规格及数量 | 钙片,每瓶200粒,进口三瓶(成人每天服用2到4粒,三瓶足够一个成年人服用半年至1年。) | 钙片,每瓶1000粒,进口三瓶(成人每天服用2到4粒,三瓶足够一个成年人服用2至4年。) | 电子手表,同款两只 |
说明 | 进口三瓶每瓶200粒的钙片较大可能被认为是个人使用。 | 如果钙片的规格是每瓶1000粒,进口三瓶,在有效期内无法服用完,海关会质疑为非个人使用。 | 同一款式若超过一只,较大可能被认为是作转卖用途,有可能被限制通关。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首饰以套饰售卖,包含项链、手链和耳环等,由于商品可分拆转卖,即使包裹内只包含一套首饰,也可能被视为一票多件,一票多件物品总价值若超过1000(约美元¥150)则不能进口。 |
如快件内含有不同种类的营养补给品,如钙片、维他命、鱼油丸等,而剂量约为一个成人使用一年,有可能视作个人快件进口,但不建议同一包裹内包含太多种类的物品。 |
注:除了物品种类及数量的限制,物品价值也需符合中国进口条例对个人物品类进口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