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长超重附加费
服务介绍
为更好地给您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务,顺丰定于2014年4月1日起,对中国大陆互寄快件的重量和长度收寄标准进行调整,放宽原不予收派的快件重量和长度限制。
由于超长超重标准的托寄物需要投入额外人力和运力资源以保障其安全送达,因此将对此类托寄物按每票最低20元或按1元/公斤收取超长超重附加费。
相关说明如下:
超长超重标准
超长快件 | 超重快件 | |
---|---|---|
单件托寄物单边长度超过1.6米,且三边之和不超过3米 | 单件托寄物重量大于80公斤,且不超过130公斤 |
注:单件托寄物是指独立包装,且无法拆分为多个分别包装的托寄物。
适用范围
中国大陆
资费标准
1. 超长超重附加费=超长超重快件计费重量×1元/公斤,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例:某一票一件托寄物计费重量90公斤,则超长超重附加费=90公斤×1元/公斤=90元。
2. 每票最低收费20元/票。
例:某一票一件托寄物长2米,计费重量10公斤,超长超重附加费按计算规则为10公斤×1元/公斤=10元,小于20元时则附加费按每票最低标准20元收取。
3. 若一票多件快件中部分托寄物的重量和尺寸达到超长超重标准,仅对超过标准的托寄物按其计费重量计算超长超重附加费。
注:运费另计
结算方式
寄付、到付、转第三方付,并与运费绑定,由运费支付方付款。
温馨提醒
超长超重件不支持“超时退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