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价
服务介绍
若您针对寄递的物品向顺丰声明其价值,并支付相应的费用,当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丢损时,顺丰按照物品的声明价值赔偿相应损失。
适用范围
- 中国大陆地区互寄
- 港、台地区互寄
- 港、台地区至中国大陆
- 港、台地区至澳门地区
资费标准
1. 中国大陆地区:
a. 保费=声明价值*标准服务费率(5‰),四舍五入取整;
b. 千元定额保费:500元及以下收取1元服务费,501-1000元收取2元服务费,超出1000元按标准服务费率收取。
香港和澳门地区:保费=声明价值*标准服务费率(1%),四舍五入取整,最低收费10港币。
2. 台湾地区:保费=声明价值*标准服务费率(1%),四舍五入取整,最低收费40新台币。
结算方式
保费与运费捆绑,可寄付及到付。
不收取托寄物范围
- 违法违规禁寄品;
- 易碎品:玻璃类(如灯管、灯泡等玻璃制品)、陶瓷类、石膏类,以及不易妥善包装的物品,如:玉雕、木雕艺术品等;
- 不易贮存、保鲜的时令水果和特产(包括水产品);
- 鲜活动植物。
温馨提醒
- 快件声明价值不得超过快件实际价值,最高声明价值不超过20,000元;
- 大陆寄往港、澳、台、新加坡、韩国、马来西亚、日本、美国的快件暂不提供保价;
- 若未选择保价,顺丰对月结客户在不超过运费九倍的限额内,非月结客户在不超过运费七倍的限额内赔偿托寄物损失的实际价值。若选择保价,顺丰按托寄物的声明价值和损失比例赔偿,托寄物声明价值高于实际价值的,按实际价值赔偿;
- 如您的单票快件声明价值超过20,000元,请您选择我司顺丰特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