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偏远附加费
服务介绍
为更好地给您提供快速、安全、可靠的服务,顺丰定于2010年9月9日起,大陆部分区域试行加收偏远附加费(仅针对大陆地区散单客户收费)。
顺丰在旅游区、偏远郊区等交通不便利、距离分点部较远、区域大且分散,需要投入较高的营运成本,针对这一类区域的收派件业务,实行加收偏远附加费,以保障高效优质的服务水平。
适用范围
中国大陆
适用对象
现金客户
注:寄件地址和派件地址,只要有一方或双方均为偏远收费地址,且付款方式为非月结,须加收偏远附加费。同一网点互寄件不加收偏远附加费。
偏远收费地址
| 城市 | 偏远收费地址 | 
| 厦门市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鼓浪屿岛 | 
| 深圳市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澳镇 | 
| 深圳市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大鹏镇 | 
资费标准
寄方偏远: 只有寄件地址为偏远地址,10元/票
到方偏远: 只有派件地址为偏远地址,10元/票
双方偏远: 寄件、派件地址均为偏远地址,20元/票
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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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付款方式:寄付现结、到付现结,并与运费绑定,由运费支付方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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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付款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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