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外国家、港澳台至中国大陆快件税金支付操作的说明

2015.2.14

尊敬的客户:

您好!

为了让广大客户了解进口至中国大陆税金到付快件的通关要点,我司就客户日常关注的通关常识整理如下,敬请知悉。

一、适用范围

香港、澳门、台湾、海外国家寄往中国大陆的税金到付类快件

二、适用的快件类型

1. 个人行邮物品

1) 快件定义:从境外寄递给中国大陆个人客户的日常生活所需物品,托寄物类别、数量等必须以满足个人合理自用为原则,且必须提供收件人身份证副本清关;

2) 税金垫付:为保证快件清关时效,关税税额在人民币150元(含)以下的,直接由我司先行垫付;关税税额在人民币150元以上的,由我司与收方客户确认同意支付后再行垫付;

3) 税金收取:快件进口关税由我司收派员在派件时按我司垫付金额向客户收取;

4) 税单提供:《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款缴纳凭证》(正本税单)在我司代垫税金清关放行后1-2个工作日才能生成,为避免影响派件时效我司派件时不随货提供税单。客户可登陆顺丰官网(http://www.sf-express.com/cn/sc/custom_functions/search/tax/进行税金明细查询及下载。如有客户有个人物品正本税单需求,可在签收快件7个自然日内联系顺丰热线95338提供,寄递税单的运费由客户自行承担。     

2. 普通快件

1) 快件定义:指除个人行邮物品及正式报关D类件以外,且无须提供收件人身份证副本清关的快件:

2) 税金垫付:为保证快件清关时效,关税税额在人民币650元(含)以下的,直接由我司先行垫付;关税税额在人民币650元以上的,由我司与收方客户确认同意支付后再行垫付;

3) 税金收取:快件进口关税由我司收派员在派件时按我司垫付金额向客户收取;

4) 税单提供:普通快件采用“清单”形式批量清关,海关不针对单票快件单独出具税单。

为协助客户了解税金如何产生,客户可登陆顺丰官网(http://www.sf-express.com/cn/sc/custom_functions/search/tax/)进行税金明细查询及下载。

以上信息,请各位客户知悉,并相互转告。如需进一步详细了解,可联系顺丰速运统一服务热线95338,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