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付款方式
服务介绍
客人在签收快件之前,可提出更改快件(包括运费及增值服务费)的付款方式。如选用更改付款方式服务,付款者除了快件运费,每票需另外支付更改付款方式服务费。
适用地区
香港、澳门
收费标准
原付款方式 | 付款方式更改 | 每票服务费 |
收方付 | 寄方付 (现金付款) | 港币/澳门币$25 |
寄方付 (月结付款) | ||
第三方付 | ||
第三方付 | 寄方付 (现金付款) | |
寄方付 (月结付款) | ||
寄方付 (月结付款) | 寄方付 (现金付款) | |
第三方付 |
*暂不提供寄方付更改为收方付等付款方式的服务
(生效日期: 2015年8月1日)
备注:
- 由顺丰速运原因导致的付款方式更改可获豁免 (只限收派员操作失误、快件延误及破损遗失)。
- 如有任何争议,顺丰速运保留一切最终决定权。
如有查询,请致电客户服务热线(852) 2730 0273 (香港) 或 (853) 2873 7373 (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