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付款方式

服务介绍

客人在签收快件之前,可提出更改快件(包括运费及增值服务费)的付款方式。如选用更改付款方式服务,付款者除了快件运费,每票需另外支付更改付款方式服务费。

适用地区

香港、澳门 

收费标准 

原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更改 每票服务费
收方付 寄方付 (现金付款) 港币/澳门币$25
寄方付 (月结付款)
第三方付
第三方付 寄方付 (现金付款)
寄方付 (月结付款)
寄方付 (月结付款) 寄方付 (现金付款)
第三方付

*暂不提供寄方付更改为收方付等付款方式的服务

(生效日期: 2015年8月1日)

 

备注:

  1. 由顺丰速运原因导致的付款方式更改可获豁免 (只限收派员操作失误、快件延误及破损遗失)。
  2. 如有任何争议,顺丰速运保留一切最终决定权。

 

如有查询,请致电客户服务热线(852) 2730 0273 (香港) 或 (853) 2873 7373 (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