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付款方式
服務介紹
客人在簽收快件之前,可提出更改快件(包括運費及增值服務費)的付款方式。如選用更改付款方式服務,付款者除了快件運費,每票需另外支付更改付款方式服務費。
適用地區
香港、澳門
收費標準
原付款方式 | 付款方式更改 | 每票服務費 |
收方付 | 寄方付 (現金付款) | 港幣/澳門幣$25 |
寄方付 (月結付款) | ||
第三方付 | ||
第三方付 | 寄方付 (現金付款) | |
寄方付 (月結付款) | ||
寄方付 (月結付款) | 寄方付 (現金付款) | |
第三方付 |
*暫不提供寄方付更改為收方付等付款方式的服務
(生效日期: 2015年8月1日)
備註:
- 由順豐速運原因導致的付款方式更改可獲豁免服務費 (只限收派員操作失誤、快件延誤及破損遺失)。
- 如有任何爭議,順豐速運保留一切最終決定權。
如有任何查詢,請致電客戶服務熱線(852) 2730 0273 (香港) 或 (853) 2873 7373 (澳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