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付款方式

服務介紹

客人在簽收快件之前,可提出更改快件(包括運費及增值服務費)的付款方式。如選用更改付款方式服務,付款者除了快件運費,每票需另外支付更改付款方式服務費。

適用地區

香港、澳門 

收費標準 

原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更改 每票服務費
收方付 寄方付 (現金付款) 港幣/澳門幣$25
寄方付 (月結付款)
第三方付
第三方付 寄方付 (現金付款)
寄方付 (月結付款)
寄方付 (月結付款) 寄方付 (現金付款)
第三方付

*暫不提供寄方付更改為收方付等付款方式的服務

(生效日期: 2015年8月1日)

 

備註:

  1. 由順豐速運原因導致的付款方式更改可獲豁免服務費 (只限收派員操作失誤、快件延誤及破損遺失)。
  2. 如有任何爭議,順豐速運保留一切最終決定權。

 

如有任何查詢,請致電客戶服務熱線(852) 2730 0273 (香港) 或 (853) 2873 7373 (澳門)。